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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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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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向全体股东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概要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向全体股东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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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向全体股东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下午13:00 。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15:00 至2018年5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7日(星期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并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可以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708号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17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 《关于聘任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 《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及投资范围的议案》
11. 《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12. 《关于董事辞职及提名候选人的议案》
13. 《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8年4月24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2017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7.00 | 关于聘任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及投资范围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董事辞职及提名候选人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的议案 | √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8年5月1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逾期不受理。
2、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708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来信请寄: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708号,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533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需在2018年5月11日下午16:30前传至公司证券部传真0574-63070388方为有效,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斌琴 联系电话:0574-63932279 传真:0574-63070388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708号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邮编:315336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所有出席人员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307 投票简称:慈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 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邮编: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
附件三: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8年5月14日在慈溪召开的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17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聘任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及投资范围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董事辞职及提名候选人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的议案 | √ |
(说明: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自然人签名或法人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