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及投资范围的公告
- 分类:最新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8-04-24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3亿元为闲置自有资金,7亿元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由商业银行发行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 公司于2016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及投资范围的公告
【概要描述】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3亿元为闲置自有资金,7亿元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由商业银行发行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 公司于2016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 分类:最新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8-04-24
- 访问量:0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其中3 亿元为闲置自有资金,7亿元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由商业银行发行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投资产品。
公司于2016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由 3 亿元提升至不超过 6 亿元。
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及投资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由为 7 亿元调整至不超过 4 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由 6 亿元提升至不超过 11 亿元;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范围由“短期保本理财产品”调整为“购买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保证风险可控”。
鉴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款项的支付导致闲置募集资金的减少,及为了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拟对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进行调整,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由为 4 亿元调整至不超过 2.5 亿元,闲置自由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变;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拟将闲置自有资金的投资范围调整为“购买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3.5 亿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 2.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 11 亿元)的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均不得超过 12 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分别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于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