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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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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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宁波创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函》,鉴于股东宁波创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情况概述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宁波创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34,26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概要描述】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宁波创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函》,鉴于股东宁波创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情况概述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宁波创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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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宁波创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函》,鉴于股东宁波创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情况概述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宁波创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34,265,6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7%。
二、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宁波创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减持目的:股东资金需求
3、减持股份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4、减持期间: 自公告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除外)。
5、拟减持比例:累计不超过12,165,62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2%。(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6、减持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其他事项
1、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该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宁波创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宁波创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