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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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2018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甲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概要描述】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2018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甲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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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2018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甲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不存在违规情形。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首发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部分募投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充实公司的流动资金,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